男子酒后驾驶营运车,交警:行拘15日+吊销驾照+10年禁驾!
“以为深夜执勤松,喝点酒开网约车没事,现在真是追悔莫及!”2025年11月,陈某涌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依法严惩,面对吊销驾照、十年禁考、罚款及行政拘留的处罚,他懊悔不已。这起发生在简阳市的案例,为所有营运车辆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2025年11月1日晚,陈某涌驾驶川ACC9***小型轿车行驶至简阳市简城街道凤山路时,被正在开展夜查行动的执勤民警拦下。该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车,属于营运机动车,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陈某涌身上有明显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5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为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民警当即将其带至简阳市中医医院抽取血样送检。11月7日,司法鉴定结果显示,陈某涌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09.4mg/100mL,醉酒驾驶事实确凿,且因其驾驶车辆为营运性质,违法行为情节更为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陈某涌作出罚款、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这意味着,陈某涌不仅面临人身自由受限和经济损失,更将长期失去赖以谋生的营运驾驶资格,职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营运车辆承载着乘客的生命安全,驾驶人肩负着双重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无异于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赌注。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认为“少喝一点没关系”“深夜不会被查”。殊不知,酒精会严重影响判断力、反应力和操作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自身伤亡,还会给乘客、其他交通参与者及其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成都交警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尤其是营运车辆驾驶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对生命的漠视。请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守住法律底线和安全红线。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酒驾醉驾行为及时举报,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莫让一时侥幸,酿成终身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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