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聚餐高峰将至 成都发布春节餐饮安全“双提示”
新春佳节将至,阖家团圆、亲朋聚餐、年夜饭预订等餐饮消费迎来高峰。为保障节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防范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月11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餐饮服务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发布提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守八大关键环节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承办“年夜饭”及大型宴会的商家,务必强化主体责任,重点落实以下环节:
一、依法持证经营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并在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备案证)需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保持一致,持续保持许可(备案)条件,禁止超范围经营。
二、严把原料采购关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质量可控。严禁采购、加工、使用野生动物、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过期变质或无合法来源的食品。
三、规范加工操作过程
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热食类食品必须彻底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应在专间内规范操作。严格落实餐饮服务业禁止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的规定。鼓励公开加工制作方式,食品添加剂公示以及非食用物质零添加承诺等,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明白消费。
四、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症状,应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操作期间全程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佩戴口罩。
五、合理控制接待能力
承办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提前评估供餐能力,避免因人手不足、设施设备超负荷等导致操作不规范。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按规定对每餐次或批次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冷藏留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详细记录留样信息。
六、保障外卖食品安全
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应规范打包封签流程,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标注餐食制作时间与食用时限。订餐平台及送餐员要做好配送时效和卫生管控,避免餐食在配送过程中污染变质。线上线下同标同质,确保在网络订餐平台上展示的菜品图片、描述、价格等信息,与实际商品完全一致。杜绝虚假、过度美化的宣传,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七、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
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当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丧事家宴及时报告),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接受指导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八、倡导文明节俭新风
主动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引导顾客适量点餐;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融入服务全过程。
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安心消费四大要点
市民在外出就餐、网络订餐和家庭备餐时,也需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以下事项:
一、外出就餐择优选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观察就餐环境与餐具洁净度。提倡绿色消费,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践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拒食野生菌、不明野菜等高危食品。预订年夜饭建议提前确认菜单、价格及退改政策,避免纠纷。
二、网络订餐防污染
通过正规平台下单,查看商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尽量选择距离近的商家,减少餐食的配送时间。接餐时要注意检查容器与包装是否完好、食物是否有异味或异常。及时就餐,不要长时间存放。
三、家庭备餐讲卫生
采购食材要到正规市场或超市,保留购物凭证。处理食材做到生熟分开、刀具砧板分类使用;冷冻食品提前解冻,烹饪务必烧熟煮透。剩菜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食用前彻底加热。
四、高风险食品要警惕
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野果;不食用发芽土豆、未煮透的四季豆、自制腌制时间不足的泡菜;慎食生腌、醉虾蟹等生食水产品,尤其老人、儿童、孕妇及慢性病患者更需谨慎。不盲目追求“新奇”“网红”食品,对来源不明、标签不清的食品,无证摊贩售卖的食品保持警惕。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请主动索要并妥善保存发票、收据或电子支付记录等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也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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