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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 3月新规来了!哪些与你有关,赶紧来看

来源:川观新闻 2026年02月28日 18:36

3月1日起,四川一批与民生和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新规将正式施行,涉及助推乡村振兴、规范勘察设计行业、保障老年人权益等。具体有哪些内容?赶紧来看。

四川为家庭农场量身定制发展新规

《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家庭农场的概念内涵和重要作用。首次在省级法规层面提出,家庭农场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村土地为基础,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条例注重构建系统化扶持政策体系。针对“人、地、钱”等核心要素,集成人才培训、设施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保险创新、品牌建设等支持措施,变零散政策为系统赋能。条例提出,通过推行信息化管理服务促进规范运营,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支持种养循环、产业融合等模式,推动其向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型升级,将家庭农场培育成为保障粮食安全、带动小农户、提升农业竞争力的骨干力量,为“天府粮仓”建设注入强劲活力。

四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新规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对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升级”转型意义重大。《条例》聚焦科技创新、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工程质量监管与指导、信息化建设、公平竞争与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点问题,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规范管理,守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底线,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严格资质与资格管理,把好市场入口关方面,《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规定勘察设计活动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个人不得从事的禁止行为,明确地方政府及部门应当公平对待勘察设计单位,其承揽业务不受地区限制。

在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监管与服务效能方面,明确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体系,对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转包、违法分包等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完善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四川出台实施细则

全力守护养老“钱袋子”

四川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细则》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加强了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和退费的监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全力守护好老人的养老“钱袋子”。

其中,限定收费周期与额度方面,明确预收服务费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其月床位费的12倍。严控会员费收取,明确养老机构收取会员费应当同时符合床位规模在300张以上、机构和其法定代表人征信良好、机构登记备案后已投入运营1年以上等9个方面的条件,扎紧预收费的“法治篱笆”,将风险隐患降到最低。此外还特别明确,养老机构收取的押金和会员费须实行银行第三方存管,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存管银行对账户资金异常流动进行监测,并向监管部门预警。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机制

四川这个目录3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第一批)(下简称《目录》)自3月1日起施行。目录明确首批重点监管品种:包括菜籽油、食盐、腊肉制品、白酒、酱腌菜等七大类重点食品。同时明确,四川省辖区内从事涉及《目录》中重点监管品种的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目录中重点监管品种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以及拥有10家以上门店的连锁销售企业;使用目录中重点监管品种加工食品的,且加工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大型、特大型餐饮经营者;为学校供餐的集体配送单位;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按照食品电子追溯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并完善内部电子追溯体系,并向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或者上传追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