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中国石化?山寨加油站“中园石化”被立案调查
这两天,河北石家庄鹿泉区的“中园石化”加油站引发公众关注。这个“中园石化”的“园”是“花园”的“园”,跟“国”字长得很像。除了“园”字,整个logo都和“中国石化”商标的字体一致,唯独这个公园的“园”字采用了特殊写法,看起来就更像“国”字了。不仅是字,这个加油站的外观装潢、红底白字的设计,甚至英文字母缩写,都与“中国石化”高度相似。

对此,涉事加油站回应称,他们的油品来源正规,且工商注册名称和营业资质都经过合法审批。然而,拥有正规的行政审批手续,是否意味着可以在标志上“打擦边球”?这种高度模仿的“傍名牌”行为在法律上又该如何界定?
引发争议的这家加油站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园石化百尺杆加油站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为2010年8月18日,出资额为20万人民币。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洗车服务;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烟草制品零售。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检索“中园石化加油站”仍能搜索到大量存续的“傍名牌”加油站。也有些加油站显示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正在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既然具有合法审批手续,为何其红底白字的招牌以及中英文标识都与中国石化高度相似?除了中文字体“园”字像“国”字外,其英文标志SNOPEC,与中石化SINOPEC只差一个英文字母“I”。对此,杨先生辩称,名称和标识并非刻意模仿。
目前,鹿泉区相关部门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经核查,该加油站擅自使用了与“中国石化”近似的门头装潢,已责令将“中园石化”门头装潢拆除。杨先生表示,目前已经接到通知开始整改拆除相关字样。针对涉事加油站涉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近似标识的行为,鹿泉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指出,针对这种“傍名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经营者如果采取“搭便车”的方式,引消费者误认为其商品与他人存在特定关系,借他人影响力或美誉度提升自身竞争力,则侵害被混淆对象合法权益,还会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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