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证、罚款、刑拘!成都交警曝光三起酒醉驾案例
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成都交警七分局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对近期查处的部分酒醉驾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守住安全底线,拒绝酒驾醉驾,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案例一
2026年3月7日21时45分许,田某某驾驶川G1XXX7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雅悦路时,被七分局执勤民警挡获。经执勤民警现场对田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检测结果为3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二
2026年3月8日23时05分许,冯某某驾驶川A17XXX小型轿车行驶至天府新区华阳街牧华路锦江斜拉桥桥下路段时,被七分局执勤警力挡获。经执勤民警现场对冯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检测结果为4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三
2026年03月10日20时49分许,刘某某驾驶一辆川AEXXXD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牧华路三段锦江斜拉桥桥下路段时,被七分局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执勤民警现场对刘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进行检验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4.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成都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切勿心存侥幸触碰酒驾红线,酒精面前,从无“例外”可讲,更无“幸运”可言,公安交管部门严查酒驾从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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