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 7月新规即将实施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医保结算有了新要求、军事设施保护有了新规定……7月即将到来,又有一批新规即将实施。看看哪些与你我有关?
《四川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27条,重点压实了政府责任,健全了协调机制,并统筹了保护发展与各方需求。条例通过压实政府责任、统筹保护发展、细化保护措施三大维度,构建起符合四川实际的军事设施保护制度体系。其中,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管理保护工作,规定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承担跨军地协调职能,形成“军事设施保护需求提报+保护措施落实工作链路”的军地协同闭环管理模式。条例要求地方政府编制规划、审批建设项目时需征求军事机关意见,划定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时“尽量控制在最小地域”,同时明确居民在安全控制范围内可正常生产生活,但禁止爆破、采矿等危害行为。条例还明确国防科技工业重要设施保护标准,要求在军事禁区设置无人机禁飞标志,细化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禁止性活动,强化军用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禁止损坏军用通信设施或危害通信安全。
防范射钉器材非法改制改装枪支
这部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公共安全领域,采取“小快灵”思路,坚持“小切口”立法,抓住“防范射钉器材非法改制改装枪支”这一关键问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紧扣生产、销售、使用等关键环节规范管理,突出重点、精准防控。
条例注重推动多元协同防范。明确了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经信等部门职责,完善了部门协同监管条款;明确了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参与行业治理;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射钉器材安全社会监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现全环节、全过程协同防范。条例还规定通过公安机关信息平台登记上传射钉器材流向信息,一方面达到更加方便企业使用的效果,提高公安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维护公共安全提供更加高效保障。另一方面,更好地保障了数据安全,流向登记信息只由公安机关掌握,避免了信息泄露风险。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7月16日起施行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将于7月16日起施行。《规定》围绕“明责、履责、追责”三大板块,进行全链条制度设计,细化明确政府、部门、单位职责,填补监管空白、完善责任体系。其中,聚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难点、新兴行业领域监管盲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痛点作为重点内容,从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开展联合执法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要求。
7月1日起
四川售药需扫追溯码进行医保结算
四川省医保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四川全省所有医保、工伤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在药品的销售、使用环节,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方能进行医保结算。
药品追溯码,就是为每一盒药品赋予一个独一无二的身份标识,由20位数字组成,精准记录了每盒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关键信息。按照药品和医保管理有关规定,一盒药品卖给患者后,就不能再被卖给别的患者,只能卖一次,因此,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若存在多次终端结算扫码记录,则该药品就可能是“回流药”或是被串换销售。“一药一码”可实现全流程追溯,让假药、回流药无所遁形,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四川出台办法
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博士后招引、在站及出站管理与服务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共计5章33条内容,进一步优化了博士后工作招收、在站和出站管理机制,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一是规范进、在、出站管理制度。办法集成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借鉴东部发达省市先进经验和我省好的做法,全面规范博士后进、在、出站三个环节的管理和服务,对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健全以实施科研项目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分类评价体系,强化合作导师和专家学术委员在博士后科研项目中的指导把关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三是提升人才服务保障。完善和提升在站、出站服务保障,在落户、医疗、子女就学及成长发展等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有助于青年人才快速成长。
编辑:雷蕾
责任编辑:冯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