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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领域”专项治理曝光台通报3起典型案例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2022年07月06日 10:37

按照“十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顶风违纪、边治边犯的坚决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适时公开通报曝光。即日起,“清廉蓉城”微信开设曝光台,对我市查处的涉及“十大领域”的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问题。2019年,四川天府新区原大林街道产业促进科工作人员刘涛,在负责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工程期间,通过说情打招呼的方式,让从事工程建设的刘某顺利承揽原大林街道2019年度黄堰村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以及黄堰村、合力村户厕改造项目。上述工程竣工结算后,2人约定以借款付息的方式向刘涛兑现好处费。2021年6月至11月,刘某在无实际借款需求的情况下,分3次向刘涛借款共计10万元,并将1.14万元作为好处费,以借款付息的方式支付给刘涛。2022年4月,刘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王伟收受贿赂为他人提供帮助问题。2020年1月至7月,王伟在担任温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成都某物流公司股东龚某在运输建筑垃圾、砂石车辆违规放行、免予违规运输车辆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3次收受龚某贿赂共计人民币16万元。2022年4月,王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成都市郫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张良权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规定,向四川某私立医院介绍患者并收取“感谢费”问题。2018年,四川某私立医院业务员陈某请托张良权向该医院介绍患者,并表示向张良权支付转诊病人医疗费用的20%作为“感谢费”。2019年至2020年,张良权先后2次将区第二人民医院病人介绍给该私立医院,并收取“感谢费”5300元,违反医疗机构相关纪律规定,损害职业形象。2022年4月,张良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释纪释法:医疗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张良权身为党员干部、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立医院患者介绍到私立医院并收取“感谢费”。该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规定中“不接受商业提成”“不牟利转介患者”的规定,暴露出一些医务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一些医院在党组织教育管理本单位党员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同时,也反映出行业主管部门在“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上存在薄弱环节,监管上还存在漏洞盲区。